各(潜在)供应商:
惠东县人民医院对惠东县人民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HDRY-097-2024
二、项目名称:惠东县人民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三、采购预算:20.9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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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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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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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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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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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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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县域医共体总院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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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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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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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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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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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人民医院肿瘤放疗科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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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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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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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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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保障。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乙级的咨询资质;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东县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后勤服务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惠东县人民医院在磋商文件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纸质资料一式两份(每个包组)、电子扫描件一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为准);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七、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15:00。
(注:2025年2月6日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东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科教楼一楼办公室)
九、开标、磋商时间:2025年2月11日15:00。
十、开标、磋商地点:惠东县人民医院科教楼一楼会议室
十一、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即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
2、提出质疑的要求:参照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惠东县人民医院提出质疑,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质疑资料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要求):
(1)关于《惠东县人民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购项目》的质疑函(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办法具体执行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十一、公告信息查询:惠东县人民医院官网
十二、联系方式:
惠东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方工0752-8999568,地址: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环城南路
惠东县人民医院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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