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县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院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医疗业务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
1、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构健全,有专门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
2、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内容,与医疗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具有惠东卫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特色突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5、及时纠正和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看病难”等热点问题,主动开展专项治理,落实整改。
二、遵纪守法
6、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落实卫生方针政策。
7、加强普法学习,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8、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远离违纪违法犯罪,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院务公开
9、坚持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
10、实施“五公开、一监督”,即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11、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公开的内容规范、程序清晰、监督到位,公开的文字表达准确、更新及时、记录翔实、资料齐全。
12、努力拓展院务公开方式和途径,在门诊和住院部设立电子触摸屏。
13、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决策、人事、分配、财务、采购,以及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的公开制度。
14、及时向社会公开卫生政策法规、管理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医疗费用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以及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等重要事项。
四、规范管理
15、规范医院管理。完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制度建设。
努力规范诊疗行为,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积极探索、制定诊疗项目临床路径,推行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全面实行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
严格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无违规收费和标准外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认真规范药品采购。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五、文明服务
16、办公场地和公共场所环境整洁,秩序井然,设施完好,标识醒目。
17、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不在门诊、病区及办公区域吸烟,上班前限酒,严格执行《关于电话使用的若干规定》,使用移动电话实行“三不准”,即:接诊病人或对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时不准接打手机;查房时不准接打手机;手术中不准接打手机。时时、处处、事事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18、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做到:文明礼貌、首问负责,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服务态度热情。
19、服务用语文明规范。如接听电话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答”、“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推脱或敷衍问讯者。
20、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无故脱岗。
21、医院努力达到人性化服务“六个化”:服务质量最优化,医疗费用最低化,服务流程简便化,关爱患者细微化,言谈举止礼仪化,诊疗环境温馨化。实施优质服务“四心、五满意、六个一制度”。
六、效能效率
22、重视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熟悉岗位职责,精通业务,办事效率高。
23、推行“限时办结制”、“分工协作制”等制度,实施服务提速,处理业务迅速,不拖延、不出错、质量优。
24、努力加快医院办公自动化进程,做到快捷、简便、节约、准确。
七、作风改进
25、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医疗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
26、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调研和落实,配合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化改革,促进协调发展。
27、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各部门、院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帮助科室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我院反腐纠风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有关责任人。
29、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读文章、思廉政、树形象”,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员廉政理论专题学习。
30、实施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三三六六方略”、《行风整治措施“十六条”》、《工作人员自律手册》等。坚决杜绝工作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乱涨价、乱收费,以及医疗事故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九、监督检查
31、建立健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监督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开展有关活动,经常征求群众意见。
32、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确保群众举报投诉途径畅通。
33、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4、坚持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医德考评等制度。
十、长效机制
35、完善先进性教育、排头兵实践、反腐纠风源头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持之有恒抓长效。
36、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行为规范,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申报、医德档案等制度,用制度管事、以机制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