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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人民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推进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卫办发 [2006]156 号)和《惠东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惠东委办 [2006]60 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在吸取国际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公平竞争,解决群众 “ 看病难、看病贵 ” 的突出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法制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存在弊端,医疗卫生队伍中也确实出现了职业道德滑坡、行业作风不正等不良现象,致使商业贿赂行为在有的人员中也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坚决治理卫生系统商业贿赂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优化医疗服务,是当前卫生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维护群众利益和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做到思想要坚定不移,态度要积极主动,工作要严谨稳妥,政策要泾渭分明,目标要确保实现,务求取得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明显成效。

二、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一部署,稳步推进,采取教育、制度、监督和处罚并重的综合措施,既要使我院的干部职工普遍接受一次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筑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又要依法严肃查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强化监管,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努力实现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和建立健全我院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任务目标。

工作重点是:

(一)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以及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做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的兼职代理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医疗卫生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三、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从现在起凡有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之行为,应立即“刹车”,顶风而上者,要严肃处理。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各级主管(监管)部门从 2006 年第二季开始,要组织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开展此项工作。

(一)阶段步骤

自查自纠分为三个阶段( 6 ― 12 月):

1 、宣传发动阶段( 6 月)   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明确自查自纠的目的和要求。

2 、摸底自查阶段( 7 - 8 月)   制定自查意见,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组织开展对近年来经营(服务)活动中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3 、纠正整改阶段( 9 - 12 月)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制定纠正整改意见和措施,通过建立整改承诺、整改台账、整改督导、整改情况通报等制度,抓好整改落实。

(二)方法要求

1 、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实施办法。

2 、认真查找问题,区别进行处理。在自查自纠中,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要认真查找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损坏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等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实事求是、注意策略、把握政策,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况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3 、及时予以纠正,切实抓好整改。针对自查自纠情况,个人分别制定整改措施,作出自觉防范和抵制商业贿赂的书面承诺。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在整改过程中,对既往的规章制度、做法行为,要按照新要求、新规定进行重新修订完善,不符的要立即改正;缺少的要立即健全;不完善的要马上进行补充,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按《惠东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治理商业贿赂要与行业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紧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教育   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明确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医疗服务收受回扣、提成、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注意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树立廉洁行医、依法执业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

(二)完善制度   完善院务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健全医院内部的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认真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定,严格按照招标合同确定的申报规格、价格、数量采购药品,严禁在招标合同之外擅自采购。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医疗设备招标采购范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加成的规定,严禁提高加成比例和药品价格。要积极探索、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严禁科室承包或将医疗服务收入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推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医生不正当处方公示点评和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对不正当行为要及时告诫或查处,规范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服务行为。

(三)深化改革   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推动我院科学健康运行和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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